“某公司与40多个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个案件背后还可能隐藏着40多个案件”。
“该案较为典型,后续纠纷案件事实、诉求基本一致,处理结果能起到示范作用,争取实现‘审理一案、调解一片、规范一片’的效果,这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以后的工作中,法院和仲裁都要强化示范引领,以典型案例引导同类纠纷高效化解”。

2月27日,张掖中院联合甘州区法院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甘州区法院召开“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专题座谈会。各方围绕“法院+人社”深化衔接机制、做好“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上,法院和仲裁办案人员就近期遇到的某公司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围绕劳动关系认定、后续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了讨论。会上指出,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时,市区两级法院及仲裁部门要坚持示范引领、聚焦类案化解、强化协同联动,切实把矛盾群体性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前端。
法院“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是破解群体性纠纷的高效解纷机制,先选取典型个案通过审理作出示范判决,明确裁判规则和责任认定,再以生效判决为依据,组织其余同类纠纷当事人开展集中调解。该机制大幅提升群体性化解效率,实现‘审理一案、调解一片、规范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张掖中院将探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建设,建立纠纷适用范围、完善示范裁判指引、批量调解流程等配套制度,提升办案质效,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努力开创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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