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张掖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基层法院: 甘州区 | 肃南县 | 民乐县 | 临泽县 | 高台县 | 山丹县
中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中院新闻

打击“医闹”绝不手软

来源:临泽县法院 作者:李鸿杰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4/28 5:00:4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规定六类涉医行为属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

“医闹”事件,是医患纠纷升级而导致的一种群体性事件,在部分“医患纠纷中,患者及其家属片面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伤害,以非法聚集、围堵甚至打砸等方式,向医院表示强烈不满,进而提出赔偿要求,这样就引发形成了“医闹”事件。

近年来,“医闹事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在医疗纠纷中替患者吵闹获利似乎已成为一个新兴行业。医院是守护生命的场所,需要正常的秩序安静的环境。而“医闹”者正是抓住这一点,看到了盈利的契机,于是通过违规体、花圈、设灵堂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严重扰乱医疗秩序,闹得其他患者不敢前来看病就医。在这种情形下,医院往往以息事宁人为原则,花公家的钱买平安。从而形成了一个处理此事的样板和模式,让更多的后来者争相效仿,形成恶性循环。

诚然,医生行业中个别行为不检点者,但应该肯定绝大多数医护人员救死扶伤、忘我奉献。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我们总是把人民的健康安危放在第一位。曾几何时,医者风头正盛,粉丝如云。古语有云“良相,便做良医”,在非典肆虐,所有的白衣天使都是最可爱的人

“医闹”,闹肥了个别人,但闹远了医患关系,闹坏了社会风气,闹伤了公序良俗。因此,要按照《意见》规定,严肃追究、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医院也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在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上下功夫。同时,要加强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研究,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在畅通投诉渠道的基础上,及时做好与患者的沟通工作,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积极引导患者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