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肃南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安秀梅一行为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殊荣的肃南法院颁发牌匾及荣誉证书。该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在家干警参加授匾仪式。
安秀梅宣读了《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第十三批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并就肃南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对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肃南县法院领导领取了文明单位牌匾及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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