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至16日,张掖中院举办了《侵权责任法》培训班,全市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庭长和审判人员共60多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法官及时了解侵权责任法立法精神,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及其适用,提高法官办案能力,中院决定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法官进行一次侵权责任法培训。培训形式是听讲座和进行审判实务讨论。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参训人员认真观看了杨立新法学专家主讲的《侵权责任法》电教片。中院民一庭、民二庭两名庭长还从不同层次、不同视角,对《侵权责任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辅导,使培训活动生动活泼,效果良好。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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