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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法院五项措施抓调解

来源:张掖中院 作者:王志红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7/27 22:36: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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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州区法院在组织学习四川省“大调解”工作经验后,制定了五条措施加强和促进调解工作。一是以司法调解为主导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二是教育干警要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高效益审判、高水平审判、高层次审判”的观念,准确理解和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案结事了意识,在审判、执行中努力做好调解工作。 三是对重大、复杂和群体性诉讼案件,院长、庭长要亲临调解一线,直接参与调解工作,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全力推进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诉讼调解工作,同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将撤诉案件以及调解案件的自愿履行率、再审率、信访率一并纳入部门和干警的业绩考评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调解考评激励机制,激发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及时总结和宣传调解工作的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在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