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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中院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45.7%

来源:张掖中院 作者:高新房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7/27 22:45: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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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张掖中院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加大处理信访案件力度,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1至4月份,张掖中院共受理涉诉来访、来信50件,同比下降了45.7%。目前已办结22件。

     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中,市中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指导,明确任务。中院院长与各县区法院院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涉诉信访工作作了重点强调和认真安排,同时专门下发《关于近期做好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09年至今年3月以来进京非正常上访的19案(涉及人数35人次)逐案予以交办。4月7日至4月9日,中院领导分别对各县区法院交办的案件,从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限定办案期限、建立台账、办理进展及落实稳控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督促检查,绝大多数县区法院对这项工作认识明确,思想重视,行动迅速,能够按照“一个案件,一套人马”及“属地管理”等原则,抓好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二是集中接访,限期办理。今年来,中院组织开展院长集中接访3次,共接待来访当事人16人,涉及案件15件。如杨世林一案赴京上访高达7次,已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在中院院长的亲自督促下,终于使历时6年、赴京上访7次的杨世林案彻底得到解决。三是完善制度,倒查责任。认真落实《张掖中院信访工作责任倒查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对应原则”,对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实体裁判不当或者适用法律程序违法、导致裁判或执行错误必须纠正或在审判、执行中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过失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官,实行办案责任倒查和追究,从取消评先资格、扣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到责令待岗培训3个月,进行程度不同的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今后晋职晋级的依据。此举对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四是多方引导,畅通信息。为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及遏制非正常进京上访势头,市中院认真总结信访工作经验,从今年开始编发《要案快报》,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重大信访案件处理进展。编发《典型案例通报》,对一些办案方法灵活妥当、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办案效果良好的案件及时通报,正面鼓励引导,相互学习借鉴;对判处不当、程序违法等原因造成案结事不了的案件也及时进行通报,进行反面警示教育,收到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作用。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