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乐法院于近日起推行导诉工作制度,热情为诉讼、咨询等来院办事人开展导诉活动,使来院人员一进门就受到热情迎接,并根据他们所办事项分别联系有关庭室或人员接待,为群众架起了“温馨之桥”,方便了群众诉讼。
该院在审判区大厅设立导诉台,每天安排一名干警导诉,耐心解答群众诉讼、咨询等问题。对立案、递交诉讼材料、涉诉信访的当事人,引导到立案庭或信访室接待;对查询案件信息的,帮助联系相关庭室或承办人;对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旁听案件的群众,引领到审判庭或候审区;对办理其他事项的,通知有关干警予以接洽。规定导诉干警必须制式着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导诉台设有电话、开水、纸杯、笔和纸张,方便群众使用。所有来院人员统一经过安检门进入院内。每日导诉情况由导诉干警详细填写导诉日记,按照《导诉人员排班表》移交和接交。每周由院里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解决导诉中发现的问题,规范接访和审判秩序。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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