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丹法院
作者:袁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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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8/10 17: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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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山丹法院积极探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新方法,通过加大调解力度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新的进展。1月—6月,全院共审结刑附民案件11件,其中民事部分调解8件,撤诉2件,调撤率达到90.9%,而且全部执结,执行标的80.5万元。他们的做法是:
一有耐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对立情绪往往较大,法官稍有不当,就会使当事人产生不满。此时,办案人员要耐得住性子,先与当事人分开沟通,多方疏理,循循引导,待双方情绪冷静下来,意见趋于一致时,再进行面对面调解,打消被害方的不合理要求,批评教育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其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和赔偿的必要性,合理地制定出调解方案,抢抓时机,解决矛盾纠纷。
二有真诚。法官的真情往往能够打动当事人,促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在审理此类案件中,该院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刑事和解的新方法、新机制,对每起案件,都全面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家庭状况、诉讼期待和经济情况,首先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民事赔偿和量刑奠定基础。法官通过扎实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被告人知晓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身体及精神损害,明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是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使被害人明白,只有合理的赔偿要求才能实现,超出法律规定及被告人履行能力的要求,往往实现不了。让双方当事人都清楚,只有配合法官,在法律的框架内,才能解决问题。在做好举证、质证、认证等庭审环节的同时,说服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拉近双方距离,化解双方积怨,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履行赔偿义务。
三是打破常规。为提高刑附民案件民事部分的赔偿率和执行率,山丹法院突破“审执分离”、“先刑事后民事”的僵化模式,在工作流程上实行逆向操作:当案件到了承办人手上后,在了解案情、分清责任、明白受害人诉讼请求、被告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后,就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调解,以说服被告人积极赔偿为先导,以 “刑事和解”为突破口,以“疏导矛盾”为主线,以“促进和谐”为主旨,切实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怨恨,实现刑附民案件的高调解率、高履行率和零上访率,走出一条刑附民案件处理的新路子。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