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高台县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隆重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我县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今后,群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又多了一个便捷、高效的途径。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及周边地区车辆拥有量迅猛增加,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与日俱增。为及时、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绿色通道,更好地整合司法资源,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经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多次协调,高台县人民法院决定设立驻高台县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高台县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高台县交警大队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与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日设立。此后,县法院、县司法局将分别派出专门人员配合县交警大队,采取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判决等方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实现了交警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基础上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
巡回法庭的设立,是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种既能迅速化解纠纷、及时防止矛盾激化,又能有效减轻成本、节约资源、解决纠纷的新模式。
编辑:袁健 审稿:杨学诗
张掖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