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中下旬,高台法院组织24名年富力强的干警,分成6个执行小组,开展了为期10天的集中执行活动。执行人员每日7时30分签名上班,20时30分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当日执行情况,安排次日执行工作。协调小组对传唤到院的当事人,通过做工作能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当即予以执行,对拖、赖、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经做工作仍不履行的,依法采取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共司法拘留5案7人,冻结银行存款6案14.3万元,查封、扣押财产5案14.8万元,执结案件51件,结案标的84.6万元;部分执行案件18件,标的17万余元;当年案件执结率达到96.4%。2010年12月23日,该院召开执行案件款物兑现大会,对51案84.6万余元案件款物进行了集中兑付。
编辑:袁健 审稿:杨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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