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2岁半的孩子跟随母亲提开水时不慎掉入乒乓球场东南角一绿化井摔伤,孩子的父母将绿化井的管理单位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日前,甘州区法院作出判决,绿化井管理单位张掖某学校承担60%责任,赔偿1.49万元。
编辑:李枫 审稿;杨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