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能力,张掖中院于7月28日至29日,举办了全市法院基层法庭审判人员培训班。
会议期间,张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志忠作了讲话,政治部副主任赵登辉安排部署了培训工作,刑一庭庭长周波就办理刑事自诉案件讲授了指导意见,高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延岚介绍了法庭工作经验,民一庭庭长王宏荣通报了2010年度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情况,全体参训人员专程参观了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法庭、长安法庭,听取了两个法庭的工作介绍,并就如何做好法庭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交流了工作经验,最后,中院对本次培训工作进行了总结。
张志忠副院长就基层法庭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人民法庭要切实肩负起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把人民法庭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二是人民法庭要注重培养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强化法官的素质和作风建设。三是人民法庭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诉讼调解,强化巡回审判。四是人民法庭要抓紧落实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训人员要通过这次培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根在基层,服务好基层,确保基层法庭真正成为保一方平安、促和谐稳定的第一道牢固防线。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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