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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法院四个坚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潘静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8/12 3:09: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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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至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张掖召开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创新工作经验交流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全国法院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并对省高院15名廉政监察员、中级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进行业务培训。

  甘肃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要努力做到“四个必须坚持、四个贯穿始终”。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切实把改革创新的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要把科技手段与传统方法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切实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要着力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惩防体系各项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要紧紧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从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入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有效的惩防体系;必须坚持注重实效,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要敢于正视影响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敢于整治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消极腐败现象,敢于突破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转载:高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