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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法院出台规定加强干警作风建设

来源:肃南法院 作者:肃南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8/17 12:54: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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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南法院日前出台《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建设的规定》, 从“六个方面”进一步严明干警作风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日期间干警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无故缺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院里实行签到制度,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执行,院纪检组、办公室、政工科每周抽查一次。对无故迟到、早退超过5次的干警,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干警有事需请假,严格按照考勤制度的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三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院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上的领导要保证全天候通信畅通。
  四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重要活动、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院主要领导。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院主要领导,并赶赴现场处理问题。
  五是严肃会议纪律。对本院召开的各类会议,与会人员要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告政工科,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
  六是严肃岗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严禁串岗、聊天、使用电脑炒股、玩游戏,严禁工作日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凡违反规定将依法依纪进行组织和纪律处理。

 

                    编审:高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