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市法院“百日执行会战”取得实效,张掖中院专门提出五项要求,以规范和促进这次活动取得实效。
张掖中院要求,开展“百日执行会战”,各院一要成立专项活动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措施任务,加强指导协调。二要实行各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庭室、部门紧密配合、全院上下积极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打攻坚战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三要突出重点:即以拖欠工程款、劳动报酬款、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赔偿款、医疗赔偿款、人身伤害赔偿款、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特殊主体案件;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案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建议的案件;上级法院交办、督办、转办的案件以及有执行条件仍未执结的积案,作为本次执行会战的重点。四要善用法律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务必限期执结。对受各种原因非法干预难以执行的案件,要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排除干扰执结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全力执行。五要在张掖日报、市县电视台等媒体上,统一发布第二期限期履行公告、限制高消费令和悬赏执行公告。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方式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有效反制;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甚至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行为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把“百日执行会战”与清理涉执信访案件结合起来,对重点信访案件加大化解力度,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和谐执行,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高新房 审稿: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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