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上午,“百日执行会战”临泽高台片法官正在会议室协调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师某某还款事宜,被执行人张某情绪激动,突然抓起桌上的烟灰缸砸向申请人师某某面部,致师某某左眼眶外侧部皮肤破裂,鲜血直流,站在旁边的法警立即制服张某,张掖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齐焕当即宣布:对被执行人张某以暴力妨碍执行为由实施拘留,并罚款3000元,申请人妻子也打110报警,临泽县城关派出所民警随后来到现场处理,取证后法警将张某带离现场送看守所。由于张某态度不好,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搜身,搜出2320元,先借给师某某500元去医院疗伤。张某打人后,师某某妻子大吵大骂张某,被执行人员制止。张某被拘留后,在执行人员的开导下,出现悔意,表示下午先归还师某某30000元,剩余45000元再想办法归还,至发稿时,张某已将30000元送来。
编辑:高新房 审稿: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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