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谷雨紧相连,浸种春耕莫迟延。”“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农忙时节,甘肃省山丹县位奇镇二十里堡村的61户农民却在为830亩地无法准备春耕四处上访。日前,山丹县人民法院高效调处了涉及这830亩土地的61件土地纠纷案。
2010年10月,61户农民和外县的赵某分别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期限为三年,但仅履约一年。今年春耕在即,地里遗留的作物根茎、地膜尚未清理,部分土地未翻犁、冬灌,赵某却提出亏损严重,不愿继续耕种。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处理意见,土地搁置。61户农民无奈诉诸法律。
山丹县法院在受理时立即意识到案件的紧迫性和复杂性,审判庭提前介入,针对涉案人员多,合同存在瑕疵,损失难以认定,农民诉求过高可能导致双方争议加剧的现实状况,认真分析案情,引导61户分别立案,提出合理诉求,主动与当地政府协调,多次赴田间地头查看耕地现状,走访群众,并委托农业主管部门提出专业评估意见,掌握第一手证据,保证在春耕前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审理。开庭当日与镇、村、社组织紧密配合,采取群众大会、庭审调解、背靠背调解等方式,对双方释法析理、分析利弊,使涉案群众对争议的法律关系和不利后果有了全面的理解认识,双方从极度对立转变为主动要求调解,最终双方同意解除合同,赵某也同意向61户农民赔偿830亩土地损失合计12万元。当日61案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时,已到深夜四时许。
目前涉案土地已全面恢复春耕,法院也依法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这批案件的及时解决,有力地服务了当地农村的春耕生产,维护了一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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