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法院运用“一线工作法”,与多家单位联合调处了一起菜心制种纠纷案。
2011年3月12日,原告侯利与被告张掖市华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经济作物种子生产预约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种植菜心种子150亩,同时对种子质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后来,双方在核实种植面积时发生争执,原告侯利对对方的合作诚意产生怀疑,并在种子收获后,坚持让对方先付款再拉走种子,双方因此酿成诉讼。
案件审理期间,原告侯利之父与其他种植户多次上访,法院如果简单下判,必然导致案结事未了的结果,上访可能继续下去。
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办案法官确定了恢复信任、加强沟通、积极调解的办案思路。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杨副院长与骆驼城乡政府王乡长取得联系后,率领办案人员来到乡政府,与王乡长、原告、被告、乡司法所及原告所在村委会负责人一道 ,联合调处纠纷。经过法律宣讲、政策引导、思想疏导后,杨副院长及时指出双方缺乏沟通、互不信任是纠纷发生的根源,只要恢复信任,就能互谅互让。在大家的疏导和劝解下,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消除误解,进一步明确了权利义务,心平气和地签署了调解协议。
编审:高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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