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张掖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6日 星期五
基层法院: 甘州区 | 肃南县 | 民乐县 | 临泽县 | 高台县 | 山丹县
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我市法院两件案件入选“2012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

来源:张掖中院 作者:张江山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1/23 3:50:1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2012年12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2012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张掖中院推荐的两件案件全部入选“2012年全省法院十大案件”,分别是:张掖中院行政审判庭审理的百美纸业公司行政诉讼案、甘州区法院审理的魏新万等2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百美纸业行政诉讼案
    2003年9月29日,兰州百美纸业有限公司(简称百美纸业)与榆中县三角城乡经济委员会签订合同,将榆中县造纸厂整体租给百美纸业经营管理20年。2008年4月30日,兰州市政府发文通知榆中县政府立即关闭百美纸业。随后,榆中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百美纸业部分生产设施予以拆除。之后,百美纸业将兰州市政府和榆中县政府告上法庭,并提出赔偿。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张掖中院管辖。张掖中院受理后,行政庭法官多次耐心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百美纸业同意并认可政府执法所造成的生产线关闭的现况和事实,利用租赁场地和设备重新申报项目,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开展符合国家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被告榆中县政府负责协调免除原告自停产至2013年底的厂房租金。和解协议达成后,张掖中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案件审理终结。
    [点评] 百美纸业超标排污案系国家环保部首批挂牌督办的四起案件之一,倍受社会关注。政府应当行使职权保护环境,但其职权的行使又必须依法规范。因此,在百美纸业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张掖中院行政庭法官既没有简单地以行政行为违法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也没有以原告污染行为本身违法而判决不予赔偿,而是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确定了协调解决的审理思路,提出了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调解方案,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使多年无处理结论的行政纠纷得以解决,既促进了政府依法监管生态环境,又使企业压力得以缓解、资产得以盘活,使行政纠纷引起的一系列后果彻底划上了休止符,真正实现了“官民双赢”的办案效果。
                                                                                魏新万等2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08年以来,被告人魏新万等20人先后在张掖市甘州区以虚拟推销“上海豪尊有限责任公司”的“欧蓓丽”品牌化妆品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引诱、欺骗他人以交纳不少于2900元现金的方式加入传销组织作为下线,并通过获得高额报酬、在晋升职位时举行祝贺宴会、发放高档服装和金首饰等方式,引诱下线继续发展下线,传销人员达到数百人。甘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魏新万等20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没收扣押赃物赃款。
    [点评]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往往社会危害性大,涉案人员多,法官在审理本案过程中,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神,对魏新万等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案的骨干人员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对能够认清自身行为实质、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和审理的其他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在查清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依法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的审理判决既严厉打击了传销犯罪活动,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消除传销犯罪活动的诱因,本案的审理宣判起到了以案说法的良好社会效果。

(编辑:张江山  审稿:杨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