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形式,临泽县法院结合法院队伍建设和“四无三零”庭室创建活动实际,决定从今年6月开始,在全院开展审判业务骨干和审判执行业务庭室案例讲评活动。
案例讲评活动的主体包括该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执行业务庭室庭长、副庭长和全体审判员。在讲评范围方面,该院规定副院长可以讲评本院案例或其他典型案例;其他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只能讲评自己审结的案件;在讲评形式上,该院要求主要从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的裁判结果、依据的法律法规、案件办理的得失等方面进行讲评;业务庭安排讲解的典型案例,不限来源,必须紧密结合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案例确定上,该院规定,副院长讲评的案例须经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讲评;其他授课人员讲评的案例须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方可进行。
该院希望能通过案例讲评这一形式,督促全体干警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努力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促进全院案件质量提升。
(编辑:张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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