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肃南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肃南县法院关于电话预约立案的规定》,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以来,该院立足当地实际,推行的又一项便民、惠民新举措。
肃南县法院管辖区域属典型的传统牧区,辖区内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诉讼成本一直居高不下。为此,该院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本辖区的诉讼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和需求。电话预约立案就是该院为了让群众少跑路,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的大胆尝试和创新。
按照《规定》,今后,该院对以下五类有管辖权的案件接受电话预约立案。即:路途遥远不方便到法院立案的案件;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案件;不立即立案可能使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件;不立即立案可能使诉讼时限超过的案件;其他应当采取电话预约立案的情形。出现上述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立案人员联系,将起诉材料提前传输到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约定的时间来法院正式办理立案手续。
为了方便群众预约立案,该院对外公布了预约立案联系电话,开通了短信服务平台,对电话预约立案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对来电内容要求立案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以存档备查。对当事人电话咨询的,要求立案工作人员认真耐心的给予解答,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无法及时答复的,《规定》要求,接电人48小时内必须答复当事人。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协助当事人办理预约立案手续。
该院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的电话预约立案全新诉讼服务,使得过去需要2-3次才能办完立案手续的,现在只需要一天甚至一个小时就可以进行立案,有效提高了诉讼时间和效率。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按照立案温馨提示一次性准备齐全立案所需材料,提前进行预约立案。使得路途遥远的牧区群众减少了来回奔波之苦,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密切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拉近了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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