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肃南县法院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若干行为规范》。
在专题学习会上,杨学诗院长首先向全院干警介绍了《法官行为规范》和《关于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若干行为规范》出台的重要意义,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规范内容分项逐条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读,着重将《规范》中立案、庭审、诉讼调解、执行、业外活动等章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具体的案例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了对学习《规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在具体工作中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意识。
会上,肃南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学诗就贯彻落实好《规范》对全院干警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庭室组织学,个人自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规范》内容的学习理解和领会掌握,将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二是对照自查,立行立改。要严格对照《规范》内容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摆在工作作风、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三是学用结合,建章立制。要将学习《规范》同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规范》要求纳入到审判、执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使《规范》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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