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张掖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基层法院: 甘州区 | 肃南县 | 民乐县 | 临泽县 | 高台县 | 山丹县
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肃南法官认真学习行为规范

来源:肃南县法院 作者:李海琴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2/14 9:46:08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213日上午,肃南县法院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若干行为规范》。

在专题学习会上,杨学诗院长首先向全院干警介绍了《法官行为规范》和《关于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若干行为规范》出台的重要意义,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规范内容分项逐条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读,着重将《规范》中立案、庭审、诉讼调解、执行、业外活动等章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具体的案例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了对学习《规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在具体工作中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意识。

会上,肃南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学诗就贯彻落实好《规范》对全院干警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庭室组织学,个人自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规范》内容的学习理解和领会掌握,将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二是对照自查,立行立改。要严格对照《规范》内容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摆在工作作风、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三是学用结合,建章立制。要将学习《规范》同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规范》要求纳入到审判、执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使《规范》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