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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多措并举 上访老案终得解决

来源:甘州区法院 作者:周贤、袁玲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2/28 10:33: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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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17日,申请人卜某某在承诺书上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办案法官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一起多次上访缠诉的案件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1年12月18日,卜某某与焦某某及第三人(焦某某的父母)焦某、白某某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经甘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被告及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0日做出终审判决:被告焦某某及第三人焦某某、白某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卜某某财产分割折价款84391.50元,案件受理费共计5940元,由卜某某承担2970元。卜某某向甘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迅速对焦某某及第三人焦某某、白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查明其三人在金融机构无存款、房产、车辆等,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焦某某长期躲在外面不回家,其父母焦某某、白某某年老多病,不能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以督促执行。无奈之下,本案于2012年11月30日经甘州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卜某某自2013年11月20日起,即通过各种途径上访,同时通过网络陆续传播其生活艰难及法院执行不力的负面信息,引起网民的关注和各级领导的重视。考虑到本案的情况特殊,我院执行干警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该案的特殊情况,积极争取司法救助。2013年12月3日再次通过银行查询查到被执行人焦某某银行存款8500元,立即采取扣划措施,将案款及时领予卜某某,又到车辆管理所查到焦某某经营的东风牌半挂车一辆,及时予以查封,案件执行出现转机。执行人员又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了解到因为被执行人一直对判决不满,对法院没有通过评估即进行财产分割颇有意见。通过执行人员数次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释法析理,晓以利害,打消了顾虑的焦父,认识到了法院充分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条件都比较差,为减少其不必要的损失而未采取评估及财产分割,遂开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想尽各种办法,于2014年1月6日交款26500元,两级法院的司法救助款35000元也于2014年2月17日到位了。我院经院长决定,考虑到申请人卜某某生活困难,对其将应承担的受理费2970元予以免除。多方的努力使申请执行人卜某某非常感动,以子女5年的抚养费9000元抵顶案件款,下剩案件款5391.50元自动放弃执行。至此,一件标的为84391.50元的涉民生案件终于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