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底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民乐县法院引进了数字化电子档案系统,提升法院信息化工作水平。该系统筹建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具体安排、充分准备,截至目前,该系统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
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我院专门抽调6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案件补录及电子卷宗制作方面的培训,累计已录入各类案件600件,并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启动2011至2013年纸质档案录入及电子卷宗制作工作,计划于9月底完成。
数字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集“五个便利”于一体:一是为档案调阅提供了便利,电脑查阅克服了纸质档案调阅的繁琐程序;二是为案件检索提供了便利,该系统提供按当事人姓名、案号、归档号、按类型等多种检索查询方式;三是为档案分组管理提供了便利,通过管理员的权限设置,保证案件审判在合理限度内不同程度的公开;四是为档案安全管理提供了便利,数字化处理后,能避免档案的破损和丢失;五是为资源节约提供了便利,电子档案的维护成本远低于纸质档案。
张掖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