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肃南地广人稀、点多面广,诉讼负担比重较高的司法特点,近年来,肃南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紧扣自治县“五县”建设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方针,坚持在转变司法理念和转变工作方式上狠下功夫,坚持在创新便民举措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做文章,通过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质量效率,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努力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该院在民商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把调解理念贯穿案件始终。结合肃南地缘、人缘优势,该院民商事案件的办理兼顾法、理、情相统一,民族习俗与法律规定的相融合。长期以来,该院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办案等方式,倡导法官积极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该院把民商事法官调解结案指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法官业绩进行考核,与每一名法官签订了岗位目标责任书,确保案件调撤率指标的实现。
上半年,该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56件,结案133件。其中,判决26件,调解77件,撤诉29件,案件调撤率保持了80%高位运行的良好态势。
张掖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