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肃南县法制办组织,抽调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人员和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对全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旅游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宗教局、住建局、运管所、水务局、草原监理所等行政执法单位的2014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的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督查。督查期间,督查人员就全县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相关问题,与被督查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进行了经验交流,被抽查督查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根据各自单位行政执法实际情况畅所欲言,并对各自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县法院始终把行政审判工作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要求相结合,以解决“四风”问题为突破口,着力解决行政案件告状难和立案难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解决行政诉讼有案不收、有诉不理的问题,结合辖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等因素制约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各项措施,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在县法院立案大厅设置了受理行政案件的相关规定,编印了行政案件诉讼指南手册、打印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暂行办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暂行办法》、《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200余份置于立案大厅显著位置,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查阅,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群众喜闻乐见的问答形式在嵌入式系统LED电子大屏幕进行公布,切实解决我县行政案件告状难的重要途径、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有力措施,对促进我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产生了积极而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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