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内的全省少数民族、边远县区统一配发了25辆巡回审理车,据悉,此次巡回审理车省高院在张掖仅为肃南和高台两县法院各配发了一辆。
肃南县人民法院所辖区域,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现设有3个固定法庭,目前仍有4个边远乡镇没有设立固定法庭,由于农牧民群众季节性转场等,牧区群众诉讼极为不便。过去为方便群众诉讼,车辆无法到达的地方,肃南县法院法官都是采用马驮、步行的方式到牧区开庭,减轻群众诉累。此次省高院为肃南县人民法院配发的巡回审理车,将让肃南牧区永远的告别“马背法庭”时代。
此次配发给肃南法院的巡回审理车,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于一体,车内设施齐备,功能完善,是一所移动式、微缩版的小型科技法庭,对于进一步提高该院巡回审理效率、方便农牧民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肃南法院创新和丰富司法为民载体具有划时代、里程碑的现实意义。
肃南法院的法官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巡回审理车作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为牧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肃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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