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农牧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近年来,肃南县人民法院坚持“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少犯难”,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减轻群众诉累。
时下,春耕在即,3月24日,肃南法院副院长马国平带领执行人员前往该县明花乡草沟井方田,就地执行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这也是该院首次启用巡回审理车就地执行案件,巡回审理车的投入使用,使得当地农牧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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