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近期张掖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此举对于构建人民法院和人大代表制度化、常态化和有效性的联络沟通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由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联络办法4个部分组成,另附《张掖中院人大代表定向结对联络表》和《张掖中院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征求表》。《意见》在总体目标中提出,自觉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积极拓宽工作渠道,采取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与人大代表定向联络方式,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沟通联络机制。《意见》基本原则中指出,要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良性互动机制,全方位、多层次畅通联络渠道,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联络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意见》明确,成立张掖中院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牛文忠任组长并定向联络2名在张全国人大代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审委会专职委员也分别定向联络2-3名在张省人大代表。《意见》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制定联系工作方案,确保代表联系工作正常开展。《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即:认真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自觉接受和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邀请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工作;重视同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的联系;主动通报法院各项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以来,张掖中院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工作,共沟通联络代表43人次,征求各类意见38份67条,产生了良好反响,在畅通民意表达、拓宽监督渠道、促进审判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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