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肃南县人民法院在该院二楼大厅为10名工作满30年的干警颁发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新辉出席奖章颁发仪式。
荣誉天平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设立,旨在对在法院工作累计满三十年、为法院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授予天平奖章,以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该奖章以最高法院的名义授予,是一种终身荣誉。
奖章颁发仪式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沙建忠宣读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颁发“荣誉天平奖章”的决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新辉为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国平等十名干警依次颁发了奖章。
颁奖结束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学诗代表院党组对获得奖章的干警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他指出,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既是对长期在法院工作同志的一种充分肯定,也寄托了对我们今后工作的殷切期望。希望获得天平奖章的同志们珍惜这份荣誉,再接再厉,用公正之心去捍卫法律尊严,践行法官的神圣职责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杨院长同时还号召全院干警以获得奖章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学习他们安于本职,淡薄名利,讲奉献不谈条件的精神。要公正司法、严肃执法,维护好公平正义;要热爱法院、热爱工作,把毕生精力投入到事业中,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肃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肃南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先后有19名干警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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