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案件一直呈现上升态势。山丹法院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在离婚案件审理中,探索适用20天婚姻感情冷静期,以此有效促进案件当事人感情修复,避免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造成妻离子散的不良后果。同时,法官还从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方面入手认真分析,评估是“婚姻危机”还是“死亡婚姻”,从而对症下药。 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该院对83件离婚案件在诉讼期内设置了冷静期,其中56件案件最终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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