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人民法院针对案件款收取、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一案一户”管理制度,以加强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该制度实行后,该院所有新受理的案件除有一个对应的案件编号外,还将在财务管理系统中生成一个专属的案件款收领取银行子账户,子账户账号在立案后随案件一同移送给执行人员,当事人在交纳案件款时可直接将案件款汇入相应案件的银行子账户中,债权人在债务人交纳案款后凭身份证和银行卡办理领款手续,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相比之前传统的案款管理模式,“一案一户”制度实现案款与案件精确对应,避免了交款人情况不明、案款信息不通畅、多种款项混存的现象,避免了办案人员直接接触现金、私自办理执行案款收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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