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法院速裁庭巧用微信,对案件事实清楚、标的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运用微信调解,实现了快速结案、高效便民的良好效果。
原告张某与马某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同意偿还借款,希望法院能够主持调解利息给付。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且考虑到被告在外地,来回交通成本过高,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出微信开庭的意见,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同。
微信开庭时,法官要求当事人发送本人照片、身份证件,核实身份信息。查清案件事实后,法官征询双方意见,提出调解方案,原、被告均表示同意,双方快速达成调解协议。最后法官核实当事人地址,确认送达方式,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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