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临泽县法院对辱骂法官、暴力抗拒执法的被告张某某依法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
9月21日上午,临泽县法院法官通过电话依法传唤原告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甲、张某乙、康某某、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被告张某某到庭领取应诉材料,张某某不但拒绝到庭,还用肮脏的言语辱骂法官。同日下午,法院法警队5名干警驱车来到张某某家依法传唤其到庭,在其自家房后找到掰玉米的张某某妻子和父亲,执法干警询问张某某下落,两人均答张某某到新疆打工不在家中,干警遂对在场的其他人员进行询问,均答不知情,执法干警又要求在场人员出示身份证,但都说身份证未随身携带,其中一人自称姓“黄”,干警们怀疑张某某就在人群当中,企图混水摸鱼,传唤工作一时陷入僵局。经现场研究决定,将人员分为了两组,一组继续在地边蹲守,另一组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很快路过村民的话引起了干警的注意“就在自家地里掰包谷呢”,这更加坚定了干警们的猜想。带队干警立即与辖区派出所取得了联系,请求协助出具张某某照片信息,在收到张某某照片后,干警们马上认出自称姓“黄”的男子正是被告张某某,在证据面前男子承认自己就是张某某。执法干警遂依法传唤张某某到法院,但其拒决上车,执法干警对其讲法说理后,张某某仍拒绝到庭,干警便采取强制拘传措施传唤张某某到庭,在此过程中,张某某使用10厘米多长的铁钉扎刺执法干警被格挡,在挣脱后又从地上捡起一块红砖砸向执法干警也被夺下,其妻也大喊“国家工作人员打人了”,企图颠倒是非。干警们立即对张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押解上车带回法院。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决定。(临泽法院 葛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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