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南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全员出动前往张掖市,执行常某某诉徐某某、田某某等四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当执行干警历时9小时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徐某某、田某某两人,在亮明身份并表达此次前来的意图后,徐某某、田某某态度蛮横均表示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带队干警当即决定对徐某某及田某某施行司法拘留。并将两人立即从张掖开车带往肃南县医院进行体检。在得知体检后便要送往看守所拘留时,徐某某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表示自己名下有一辆吉利牌小轿车在张掖某车厂停放,愿意扣押。执行人员乘着夜色立即从肃南驾车再次赶往张掖某车厂将小车开回肃南扣押。而田某某经过体检送进拘留所之后,其亲友家属又表示愿意替田某某履行还款义务,于是交付执行案件款2万元,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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