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南县人民法院大力倡导法官深入乡镇村落、田间地头、牧业帐篷开展巡回审判,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
在巡回审判工作中,该院组成巡回合议庭,对没有设立基层法庭且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乡村,采取集中立案、集中送达、集中审理的“三集中”工作机制,对所有巡回审理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程序上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立即审的方法,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件,多选择在牧民定居点、田间地头、牧业帐篷等场所巡回审理。
今年以来,该院巡回审理案件39件,化解矛盾纠纷65件,对涉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4起案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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