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张掖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8日 星期日
基层法院: 甘州区 | 肃南县 | 民乐县 | 临泽县 | 高台县 | 山丹县
中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中院新闻

“放水养鱼”巧妙执行 农贸公司起死回生

----张掖中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560万元的金融债权案件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5/15 11:00:34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张掖市泽元农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蔬菜销售、农产品种植的企业,主要收购销售甘州区大满镇1500多菜农约3万亩土地种植的蔬菜。2014年,该公司为扩大经营向兰州银行借款500万元开展蔬菜冷储业务,后因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的问题,资金周转困难,最终导致企业停产。

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泽元农贸公司偿还兰州银行借款本息560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掖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泽元农贸公司的冷库等厂房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对查封财产进行评估。在准备对该查封财产进行网络拍卖的过程中,得知该企业正与多家外地客商洽谈高原夏菜供给合同事宜,若能签约成功,将解决当地农民蔬菜销售难题,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为此,张掖中院主持银企双方再次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兰州银行接管泽元农贸公司财产后再反租给该企业经营,企业分三年还清银行借款本息后,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协议。协议达成后泽元农贸公司回复正常经营,兰州银行撤回了对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该案的巧妙执行达到了“银企共赢”,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张掖中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