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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法院:刚柔并济 攻克“骨头案”

来源:民乐县法院 作者:王荣花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11/26 10:47: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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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女)和韩某(男)原系一对恋人,谈婚论嫁之时,双方协商以李某个人名义在其单位所建小区购得商品房一套。期间,韩某父亲筹措房款和装修房屋花费若干。而后,李某和韩某因感情不和分手,韩某父母趁李某不在家中搬入该房居住,遂引起纠纷。后李某提起侵权诉讼,将韩某父母诉至民乐县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韩父、韩母腾出房屋。拿到判决书的韩某父母又以返还财产为由将李某起诉。

2018年1月,李某诉韩某父母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双方互不相让,案件久啃不下。直至7月16日,民乐县法院判决李某返还购房出资100000元、房屋装修费34206元,此执行案件才出现转机。执行法官遂将两起件合并执行,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后,李某同意缴纳案款,但韩某父母仍不腾房。

     11月19日,李某之母再次到法院要求韩某父母腾房,执行法官向韩某父母说明了拒不执行的司法后果,但是韩某父母仍不腾退,法院遂即对韩某父母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拘留三天后,韩某父母同意腾房并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11月21日韩某父母终于搬离房屋,这起难啃的骨头案终于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