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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9/1/11 4:28: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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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11日上午,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市法院五楼会议室召开。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波,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刑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杨惠玲,肃南县法院员额法官朱兴奋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市法院研究室主任赵登辉主持。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张掖日报社、张掖市广播电视台、金张掖周刊、中国张掖网、甘肃张掖网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发布会。

市法院研究室主任赵登辉主持会议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我是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主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波;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刑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杨惠玲;肃南县法院马蹄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朱兴奋。

今天发布会邀请到的媒体有:甘肃日报驻张记者站、甘肃电视台驻张工作站、兰州晨报、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张掖日报社、张掖市广播电视台、金张掖周刊、中国张掖网、甘肃张掖网等。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二是出席发布会的人员回答各媒体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波同志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波


周  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

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法院举办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新闻媒体和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的广泛关心和大力支持,大家为坚定信心、鼓舞人心、弘扬正气,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向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以介绍:

自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以来,我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0件45人,审结7件34人。我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向大家介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落实。全市法院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均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的合议庭,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先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斗争进行工作部署、分析研判,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二是深刻领会精神,统一执法思想。全市法院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市委和省高院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和讲话精神。对中央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以及林铎书记几次批示精神,都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举办刑事法官培训班2次,召开座谈会4次,认真学习《刑法》《刑诉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准确研判和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和非法放贷讨债犯罪活动的构成要件,统一执法思想。


三是严格进行排查,深挖涉黑线索。下发《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方案》,围绕市委确定的12类重点,采取排查已结卷宗,审判阶段民意调查,执行过程明察暗访,办案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设立了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畅通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的渠道。全市法院共排查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8条。


四是注重协调配合,加强督导检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法院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机制,密切与党委、上级法院的联系,切实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指导精神部署相关工作,落实案件报告、台账、线索移送等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请示汇报。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案件质量。对重大复杂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程跟踪、适时提前介入。对省市督办案件,按照审判的标准和要求,提出意见建议,加快办案进度。5月份,对6县区法院以开展“大排查”的情况为重点进行了一次督查。7月初,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王兆美带队对临泽县和市民宗委等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了存在的领导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4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两提高三务必” 具体要求。9月底又进行了再次督察。


五是坚持依法审理,从重从严惩处。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十类重点打击对象,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六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全市法院始终注重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两级法院在辖区主流媒体刊发专项斗争稿件20余篇;官方网站、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发布专项斗争宣传稿件40件,社会媒体采用、转发260次。市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2次,多次开展集中宣传,通过摆展板、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宣传。每个涉黑涉恶案件审结后,都以典型案例形式广泛发布,展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彰显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以上是全市法院一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情况,我们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起来,加大检举举报力度,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正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为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积极贡献!


主持人:感谢周波院长的介绍。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每日甘肃网:今天上午,在市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请把案件的审理情况给大家介绍一下?


主持人:吴荣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级挂牌督办案件,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肃南县人民法院管辖审理。请肃南县法院员额法官朱兴奋向大家介绍该案件审理情况。

肃南县法院员额法官朱兴奋


朱兴奋:2014年以来,被告人吴荣相继担任临泽县沙河镇五三村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集村级党政权利于一身。在村办经济实体五三公司经营过程中,被告人吴荣依托基层村级两委组织,采取村社干部入股分红和村民入股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用品的方式,把个人、村社干部、村民和集体经济利益紧紧捆绑起来,形成利益融合依存关系。被告人吴荣通过随意撤换村社干部、取消低保、剥夺党员权利、随意扣减或取消公司分红及股权等手段,大肆培植亲信,长期把持村级基层政权,在临泽县沙河镇城郊结合部及五三村范围内,纠集团伙使用的专用电力线路,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以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多次强拿硬要,随意辱骂、拦截、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以营利为目的,多次组织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构成赌博罪。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决定将五三惠民实业公司资金14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在协助镇政府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滥用职权,套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78.4万元,构成滥用职权罪。

肃南县法院高度重视被告人吴荣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审判工作,由院长张东升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为使本案的审理顺利进行,合议庭利用4天时间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2018年12月27日至29日利用3天时间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法庭对1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辩解及最后陈述。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庭审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决议,并于今天上午进行公开宣判。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吴荣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罪集团骨干成员,被告人刘永丰、罗永杰2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犯罪集团其他1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不等刑罚。


主持人:感谢朱兴奋法官的介绍。下面,请记者继续提问。


中国张掖网: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方面取得了哪些战果?有哪些典型案件?


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刑事

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杨惠玲


杨惠玲: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0件45人,现已审结7件34人,其中有2件提出上诉,均被市法院维持原判。典型案件主要有:

甘州区法院审理的曹虎寻衅滋事案。曹虎通过贿选手段当选甘州区沙井镇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无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4人轻伤,并随意毁损他人财物,威胁、恐吓群众,成为“村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甘州区审理后认定其寻衅滋事犯罪13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曹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经市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护原判。

甘州区法院审理的梁家墩镇四闸村五社村民李天海等4人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案。李天海等4人以土地权属问题为由,组织、纠集和煽动村民强行拆除他人养殖场建筑物,阻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封堵被害企业大门,扣押施工机械索要钱财,被甘州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宣判后4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甘州区法院审理被告人赵富海等5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赵富海等5人,多次纠集他人,在公共场所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致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为帮助他人索要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长达20余小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赵富海等5人被甘州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年不等刑罚。宣判后4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今天上午,肃南县法院公开宣判了吴荣等17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前面朱兴奋法官已经向大家作了介绍。

这些案件的审判,体现了从快从严从重惩处的原则,严厉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壮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势,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下面请记者朋友提最后一个问题。


张掖日报社:请问周院长,2019年全市法院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安排和打算?


周  波:2019年,前期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将大批量进入审判程序,法院任务艰巨而繁重。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推进会议精神,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进一步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证据裁判,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打准打实”与“打早打小”相结合,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该判重刑的依法重判,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并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并处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


二是进一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认真深挖彻查。在刑事案件中将重点排查近年来审结或正在审理的侵犯公民人身、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案件,以及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中的“关系网”“保护伞”“代言人”。民事案件中将重点排查民间借贷、建筑工程、土地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医疗纠纷等案件。同时还要结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重点排查案件执行中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围绕涉法涉诉信访、网络舆情等开展线索排查。根据我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较多的实际,继续安排对民间借贷案件中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进行“回头看”,要求在审理、执行过程中询问是否涉嫌“套路贷”诈骗犯罪、黑恶势力非法讨债的情况。


三是强化审判力量调配,加快办案进度,继续保持严惩高压态势,特别是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成员以及“保护伞”,坚决从严惩处,形成持续震慑声势。同时,积极配合做好被判处非监禁刑人员的社区矫正、跟踪帮教工作,铲除黑恶势力的再生条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编写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宣传,为专项斗争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主持人: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希望媒体朋友持续关心支持我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大力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