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人民法院法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被告人周某某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案件从受理到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庭审平均用时仅8分钟。这是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高台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一步,高台法院将继续完善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实现案件审理用时短、流程快、效率与公平正义兼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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