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甘州区法院对一起在执行热线中肆意辱骂、威胁法官的被执行人罚款10000元。
2016年,王某与李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和调解,王某同意承担李某的各项损失及案件诉讼费用共计10040元,但王某在给付李某1500元后再没有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甘州区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到王某在某银行有存款三万余元,随即将该账户冻结,并多次通过执行服务热线联系被执行人王某,要求其到法院配合履行相关手续,但被执行人王某在电话中威胁与辱骂执行干警,态度极其恶劣,气焰极其嚣张。甘州区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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