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班子成员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工作分工如下:
院长张岩,主持市法院全面工作。
副院长王宏荣,负责市法院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机要保密、基础建设、安全保卫、立案信访、审判管理、执行工作。
分管办公室、法警支队、立案庭、信访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庭)。
政治部主任王彬,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调研宣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统战工作、工青妇及老干部工作。
分管政治部、研究室、机关党委、院机关工青妇。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国锋,协助法院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组、督察室。
副院长袁建银,负责民事审判、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副院长张文清,负责刑事审判、综治创稳、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行政审判、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工作。
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国家赔偿办公室。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晓昌,协助副院长张文清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孟东峰,协助副院长袁建银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涛,协助副院长王宏荣工作。
为加强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班子成员实行“AB角”制,在AB角领导一方因公务外出或休假时,其所分管的工作由另一方负责。具体为:王宏荣与王彬互为AB岗,王彬与王国锋互为AB岗,袁建银与张文清互为AB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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