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民事再审案件,实质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已存2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王某在向闫某收取停车费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闫某殴打王某致其受伤,王某住院治疗,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该案经民乐县法院一审,王某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某仍不服,以医药费、误工时间认定有误,收费POS机损坏理应赔偿为由申请再审,本院裁定再审。
再审中,主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找准本案突破点,采取“拉家常”“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既从法理层面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又从情理处着手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经过悉心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一枝一叶总关情。再审案件大都具有疑难复杂、年久怨深、矛盾激烈等特点,调解难度很大。张掖中院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探索再审案件的调解思路和方法,不断总结调解经验和规律,因案制宜,对症下药,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将司法为民生动写入每一个鲜活案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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