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法院诉前调解委托鉴定工作实质化开展,促推更多矛盾纠纷诉前化解,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11月21日,张掖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诉前调解委托鉴定评估工作推进会。张掖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宏 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法院分管司法技术工作的院领导、负责人及市法院立案庭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甘州区法院、高台县法院围绕侵权纠纷领域诉前鉴定试点工作作交流发言,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成因。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加规范高效地开展诉前鉴定评估工作、如何加强当事人对诉前鉴定评估工作的参与度积极探讨,踊跃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诉前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能有效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全面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诉前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各院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对适宜通过诉前鉴定评估促成调解的各类纠纷,全面开展此项工作。通过诉前鉴定评估来进一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要落实好法官诉前委托鉴定评估全流程指导机制。各院要充分发挥法官在诉前委托鉴定评估工作中的专业指导作用,畅通“鉴审”程序衔接,通过法官指导提升调解员运用鉴定评估意见化解纠纷的能力,同时增强诉前鉴定评估对后续诉讼审理的可适用性,有效节省诉讼资源,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对诉前委托鉴定评估的释法明理和宣传工作。各院要持续加强对诉前委托鉴定评估便捷高效优势的宣传工作,明确告知当事人相关流程及法律风险,在做好释法明理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评估,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诉前鉴定评估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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