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关于执行规范工作要求,加强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6月11日,省法院执行局执行复议监督处处长周山晖一行督导调研张掖法院执行工作,张掖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宏荣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规范年”活动精神和省法院相关会议关于执行规范工作要求,张掖中院向调研组汇报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并重点汇报规范执行、终本案件管理、执行案款管理、交叉执行、涉执信访、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调研组认真听取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张掖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当前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张掖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要从“四个提升”上再发力:一是思想认识上再提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确保执行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是规范执行上再提升。要始终以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将规范执行工作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促进执行公开,增强执行公信力。三是能力作为上再提升。要增强执行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强化执行能力,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依法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四是队伍建设上再提升。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强化监督管理,对执行队伍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守执法办案底线,公正、高效、廉洁执行。
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及县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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