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至7月2日,张掖中院张志忠副院长带领本院民事审判庭及研究室的负责人,先后到临泽、肃南、高台、民乐、山丹五个县法院,就近年来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与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为下一步出台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调研。
在座谈中,中院民庭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在二审中发现的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部分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理由;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人员发表了对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看法,并提出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复杂问题。中院领导及民庭负责人针对基层法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用这种面对面座谈的方式指导基层法院工作,改变了以往通过二审进行个案监督指导的单一模式,是中院对基层法院开展业务指导的创新与尝试,收到了与以往不同的效果:一是通过列举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必将避免一些共性或个性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通过现场讨论、解答基层法官提出的问题,使困扰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些复杂疑难问题得到了解决。三是通过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相互交换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四是找出了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司法标准不统一之处与原因,找出了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下一步统一规范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司法标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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