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中院
作者:焦建平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8/6 15: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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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制度改革,高台法院积极探索法官绩效考核机制,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指标为目标,调动广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
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他们在以往考核案件的结案数、结案率、执行率、调撤率的基础上,把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率等审判指标,纳入今年的岗位目标责任书中,充实和完善了绩效考核的内容。
改革绩效考核方式。在坚持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实行按季度考核,由政工科按照岗位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对各业务庭的工作考核后记入台账,起到了督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作用。
实行绩效考核通报制度。根据季度考核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名,然后以通报的形式在全院公布,让大家清楚各自的工作进度及成果,为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积累数据,形成创先争优的局面。
通过一、二季度的工作绩效考核,法官工作责任心普遍增强,竞争机制逐步形成,督促作用日益凸现,有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今年1—7月,调撤案件395件,调撤率达到79%;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156件,履行标的140.21万元;申请执行案件同比减少了101件,下降了38个百分点。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