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决定和省高院、张掖中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张掖市两级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已于5月下旬全面铺开,各院均成立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采取三院联合、分片交叉的方法,逐片展开集中执行活动。
6月7日至10日,张掖中院联合山丹、民乐法院交叉执行两县案件,共执结案件18件,执结标的48.34万元,部分执行案件6件,执行标的7.2万元,拘留9人,开局良好。
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在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公众知晓、配合、监督、参与这项工作和举报执行线索,强化威慑作用,形成执行合力,营造执法氛围,张掖中院与各县区法院于6月3日至6日,同时在市和县区电视台播出《悬赏执行公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和《限期履行公告》,同时于6月6日,将上述公告与限高令在《张掖日报》上公布,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给“老赖”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
按照张掖中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市法院全年反规避执行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4月至5月为第一阶段,主要工作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动员部署,认真清理积案,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6月至10月为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启动威慑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深化工作机制创新,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扩大执行效果;11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主要工作是总结经验,考核验收,表彰奖励先进,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张掖中院对全市法院6月份反规避执行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以各县区法院上报的重点案件,涉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基层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及规避执行的案件为重点,采取三院联合、分片交叉的方法集中执行。6月7日至10日,山丹和民乐法院联合,6月13日至16日,甘州区和肃南法院联合,6月20日至23日,临泽和高台法院联合,分别交叉执行两县案件,市中院执行局领导及抽调人员,于上述时间内,下到各基层法院,全程指挥、陪同各县区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参加执行人员,统一安排住宿,统一分组行动,统一制式着装,统一每日小结,市中院专门安排一名宣传人员,全程跟踪报道,大力宣传反规避执行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好的做法和新鲜经验。
编辑:高新房 审稿:齐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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