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审判公开,规范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工作,3月28日,张掖中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全市法院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可能影响其他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案件、判处死刑的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当事人不同意上网公开的案件不得在网上公开外,其他生效的一、二审、再审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应及时在张掖中院网站“裁判文书”栏目公开发布。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报送的裁判文书,不得少于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生效裁判文书的60%。
为了使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制度化、经常化,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每月报送一次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中院每季度对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情况通报一次。同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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