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法院强化措施推进阳光司法
临泽县人民法院坚持创新思维,改进措施,完善制度,努力实现外部监督与内部管理的有效对接,扎实推行阳光司法,提升工作成效。
认真开展巡回审判。坚持能动司法、和谐司法,要求全体法官对涉及土地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和案情简单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要尽可能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走进田间地头,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把司法便民利民的理念落实到行动上,把司法活动的全部运行过程展现在当事人面前。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这样的活动10余场次,深得辖区群众好评。
着力推进庭审公开。该院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主动邀请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让民众零距离、无障碍地接近法院、亲近法院,有利于民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进而理解司法和支持司法。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监督庭审。
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切实落实上级法院有关裁判文书上网的精神,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所有上网裁判文书均经过审判业务庭整理、审判监督庭审查、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长审签四道程序,切实把“阳光司法”的承诺从细节推进到实处。
推进执行对话机制。对于未能执结完毕的案件,该院要求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当事人通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执行中的困难、不能执结的原因、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并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工作主动权,改善执行环境,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编辑:张江山 审稿:杨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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